各部门、班级:
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师生节电节能意识,形成自觉节电节能的浓厚氛围,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》的文件精神,经学院行政会议讨论决定,我院现对各部门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做以下几点要求:
一、室内电器的使用
1、空调使用的要求。室内空调的开启按学院的统一规定,空调开启后设置温度要适当。冬季室外即时最低温度达到4度以下可以开启制热,制热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度;夏季室外即时最高温度达33度以上可以开启制冷,制冷温度不得低于26度。一般情况下,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。非工作时间如非办公需要,禁止开启空调。
2、其他室内电器的使用要求。各部门的非正式文件打印尽量使用可再利用废纸(使用过的反面为空白页)打印,能用电子版的文件尽量不使用纸张打印;饮水机、电脑、电板须安全使用,下班后,所有电器必须关闭电源;白天除阴雨天外,室内不开照明灯,上课期间办公室无人时,应关闭照明灯;教室、办公室禁用取暖器、热得快、电炉、电砂锅等高能耗大功率电器。
3、室内电器的安全管理。在非办公时间,应及时将办公室空调、电脑、饮水机全部关停。各部门的负责人或联系人是学院室内电器安全管理的负责人,班主任为各班负责人,学院将不定期组织学院公共财产检查,将检查情况进行全院通报。
二、相关要求
各部门、师生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,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,创造性地做好学院节能减排各项工作,提高节能减排的意识,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校园文化氛围。
学院学生处、团委等相关部门须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,加强学生寝室安全管理,增强学生教室、寝室安全隐患排查力度。在校园内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,让全院师生领会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相关活动,如将节能减排作为各班主题班会等。
节约能源、保护环境是每位教职工应尽的社会义务。全院师生要增强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,养成科学使用室内电器、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,争做校园节能减排带头人。
学院办公室
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